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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命令-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一月十九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一百十五年一月十四日修正公布之該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第八十六條、第九十條,定自一百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施行(補登)※
公布期間:
115.03.30~116.03.31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行政院令
中華民國115年3月27日
院臺交字第1151007003號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一月十九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一百十五年一月十四日修正公布之該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第八十六條、第九十條,定自一百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施行。
院 長 卓榮泰
中華民國115年3月27日
院臺交字第1151007003號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一月十九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一百十五年一月十四日修正公布之該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第八十六條、第九十條,定自一百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施行。
院 長 卓榮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