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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修正「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第24條條文
公布期間:
111.07.19~120.07.31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修正「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第24條條文
壹、修正目的
配合國防部組織調整,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更銜為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復於111年1月1日成立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原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改隸於該署,銜稱調整為「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爰將第3項及第4項所定「後備司令部」名稱,修正為「後備指揮部」。
貳、修正意旨
配合國防部組織調整,爰將第3項及第4項所定
「後備司令部」名稱,修正為「後備指揮部」以符實需。
參、重大政策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
一、重大政策
本次修正案未涉及重大政策之變革。
二、人民權利義務事項
本次修正案未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
三、本案預告期間均無民眾回應意見。
發表人:渠正慈
聯絡電話:02-23215974
聯絡人:陳成龍
聯絡電話:02-23513161
行政院公報刊登網頁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33723&log=detailLog
壹、修正目的
配合國防部組織調整,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更銜為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復於111年1月1日成立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原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改隸於該署,銜稱調整為「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爰將第3項及第4項所定「後備司令部」名稱,修正為「後備指揮部」。
貳、修正意旨
配合國防部組織調整,爰將第3項及第4項所定
「後備司令部」名稱,修正為「後備指揮部」以符實需。
參、重大政策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
一、重大政策
本次修正案未涉及重大政策之變革。
二、人民權利義務事項
本次修正案未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
三、本案預告期間均無民眾回應意見。
發表人:渠正慈
聯絡電話:02-23215974
聯絡人:陳成龍
聯絡電話:02-23513161
行政院公報刊登網頁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33723&log=detail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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