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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之一第二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案件裁罰基準 停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4 年 04 月 09 日
內政部110年9月3日台內警字第11008722612號函
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之一第二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案件裁罰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