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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普通重型及輕型機器腳踏車特定零組件加設防竊辨識碼作業規定
公發布/函頒日期:
民國 95 年 11 月 17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96 年 01 月 01 日
1.中華民國95年11月17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09501153883號令訂定發布,
並自中華民國96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