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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軍實彈射擊通報作業程序及彈藥處理要點
會銜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12 月 26 日
1.中華民國89年12月6日國防部(89)戊成字第03478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89)農漁字第891321405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89)署巡訓字第0890008
641號、外交部(89)外禮1字第8930001261號、內政部(89)臺內警字第89
81861號、交通部(89)交航字第72233號公告會銜訂定發布全文26點,自
89年12月29日實施
2.中華民國102年12月26日國防部國訓軍事字第 1020002041號、行政院農
業 委員會農漁字第1021308053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巡訓字第
10200198531號、外交部外亞太七字第10201132251號、內政部臺內警字
第1020873470號、交通部交航字第 1020035856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3
點、第9點 、第11點、第16點、第20點,並自103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