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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警察機關學校行政學員生實務訓練特殊作業及專業警察人員服式標識規定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07 日
1.中華民國79年2月17日內政部台(79)內警字第770315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80年10月23日內政部台(80)內警字第8072359號函
3.中華民國82年7月29日內政部台(82)內警字第8285705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97年1月22日內政部內授警字第09708701161號函修正(原名稱
:警察機關學校行政人員特殊作業人員學員生駐衛警察暨輔助警察人員
服裝著用規定)
5.中華民國99年2月5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0990870214號令修正發布
6.中華民國101年11月13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10872410號令修正發布第
13點
7.中華民國103年8月11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308719993號令修正發布第6
點、第13點、第14點、第20點、新增第15點之1
8.中華民國104年1月22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408701383號令修正發布第3
點、第6點至第8點、第16點、新增第16點之1,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
生效
9.中華民國104年12月16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408736172號令修正(原名
稱:警察機關學校行政人員學員生儀樂隊特殊作業人員與警察人員之雨
衣雨鞋及執行特種勤務服式標識規定)
10.中華民國105年4月28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508709583號令修正(原名
稱:警察機關學校行政人員學員生特殊作業人員及專業警察人員服式
標識規定)
11.中華民國105年10月26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508728493號令修正
12.中華民國108年4月17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808710433號令修正,108
年4月24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808711893號令定自108年4月18日生效
13.中華民國108年7月11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808721063號令修正第12點
14.中華民國108年11月21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808734403號令修正第13
點、第18點
15.中華民國112年12月7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1208736682號號令修正第2
點、第23點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