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網站的某些功能在JavaScript沒有啟用的狀態下無法正常使用。
跳到主要內容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最新訊息
法規瀏覽
綜合查詢
法案預告及動態
:::
法規
現在位置:
法規瀏覽
法規
下載
友善列印
法規名稱:
外國現職警察人員來華研習警政辦法
公發布/函頒日期:
民國 92 年 01 月 15 日
1.中華民國92年1月15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 0920075071 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回上方